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监
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 3 人(其中受托监事 0 人),
占公司监事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权表决票数
比例 100%。
《 鹭 燕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请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权表决票数
比例 100%。
三、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