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6-077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武汉第二船舶设计
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九所”)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实际出资额,即 0 元人民币受让七一九所持有的昌吉市中船
清源润昌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润昌”或“标的公司”)10%的股权。受
让股权完成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出资额
为 1,500 万元。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
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本次
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企业类型:国有经营单位(非法人)
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 450 号
法定代表人: 翁震平
注册资本:6166 万元
成立日期: 1965 年
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机械工程研究、建筑工程研究、消防工程研究、
智能化控制工程研究、计算机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昌吉市中船清源润昌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长宁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杨建新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7,350 49%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0%
中船重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150 41%
合计 15,000 1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昌吉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昌吉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局出资并主管的国有独资公司,为昌吉市人民政府授权的 PPP 项目政府方出
资代表。
昌吉市中船清源润昌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城镇供水工程(净
水厂部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单位。净水厂建设总规模为 30 万 m3/d,近期供水能力
22.5 万 m3/d,项目总投资估算 46,100 万元。项目建成后昌吉市中船清源润昌水务有
限责任公司拥有项目三十年特许经营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净水处理服务费。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将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指定机构。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1、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 10%股权,按照实际出资额,即 1,500 万元人民币转让
给乙方。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2、甲方、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
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
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满足了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和各业务之间的协同性,有利于公司进行业务整合,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2、本次投资是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的决策,但标的公司运营尚存在一定的市
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依托人才优势和内控体系,努力把控好风险,
推进标的公司稳定发展。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