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6-08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自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股票(股票简称:
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股票简称:东旭 B,股票代码:200413)涨幅较
大,涨幅偏离值较高,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需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B 股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待公司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尽快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书面问询,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香 港 商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