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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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吉宏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

对吉宏股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和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6 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2,900 万股,发行价为 6.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473 万元,

扣除相关费用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3,5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中喜验字[2016]第 029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如下:

根据《招股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说明书》披

1 厦门吉宏胶印改扩建项目 13,025

露的募集

资金项目

2 厦门吉宏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6,067

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

3 厦门吉宏创意设计项目 1,052

划如下:

序号 偿还银行贷款 5,000

合 计 25,14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 25,144 万元,其中 13,575 万元使用首

发上市募集资金, 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 0829 号《厦门

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为

7,695.60 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金额(万元)

1 厦门吉宏胶印改扩建项目 5,334.72

2 厦门吉宏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1,132.57

3 厦门吉宏创意设计项目 305.31

4 偿还银行贷款 923.00

合 计 7,695.60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7,695.60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

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

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全

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

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

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六、履行的程序

吉宏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

序;吉宏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华龙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严格执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程序的合法合规、本金的

安全以及使用效益的提高,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意见,华龙证券对吉宏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燕蔺 刘晓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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