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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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

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8 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7)。2016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6-022),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

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根据以上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议案》等事项,并于

2016 年 7 月 23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董事会决议及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

相关信息。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进行事后审核,上市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后公司股票原则上继续停牌

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但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重大资产购买部分尚未完

成,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预计自停牌首

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6 年 9 月 23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要求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预案或报告

书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

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重大

资产购买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达到重大资产重组复牌条件时,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

露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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