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对编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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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编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所提供信息

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对编制《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申请文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林琳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五日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编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所提供信息

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本《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之申请文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尚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

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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