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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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5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22日以传真

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会议

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转让归还期限及相应担保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债权转让归还

期限及相应担保延期的公告》(临2016-56)。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年

期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凤凰支

行”)、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西部投资”)签订

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为:NY010010090020150700005,以下简称“委贷合

同”),华融西部投资委托宁夏银行凤凰支行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2亿元整,

期限18个月。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按照委贷合同还款计划要求,归还该笔贷款

部分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整。因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华融西部投

资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利率为8%/年,公司与华融西部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与华融西部投资、宁夏银行凤凰支行拟签订的三方协议,华融西

部投资(委托人)委托宁夏银行凤凰支行(受托人)向本公司发放贷款。委托

人提供资金,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

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2、借款期限:1年

3、借款利息:8%/年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季结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②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③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2.2%的股权

为该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④赵宁、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为公司向华融西部投资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为公司向华融西部投资申请的8000万元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贷款在2016年度净新增10亿元贷款及

担保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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