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2016 年 7 月 22 日,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公司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
1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树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
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
事 9 人。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0 票回避、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6-039)。
二、会议以 0 票回避、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甘肃亚盛绿鑫集团弘宇啤酒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
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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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绿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弘宇公司拟以绿鑫集团自有
位于甘肃省酒泉工业园区(南园)的面积为 100,004.48 平方米的土地
使用权及其位于甘肃省酒泉工业园区(南园)的面积为 28,582. 84 平
方米的房屋建筑物、价值为 1,833 万元的在建工程进行资产抵押,向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期限
一年,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三、会议以 0 票回避、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王海清先生的辞职报告,导致公司董事低于
法定人数,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提名李宗文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宗文,男,现年 52 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曾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董事;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
四、会议以 0 票回避、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临 2016-040)。
上述第一、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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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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