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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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6-035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庆路桥”)已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告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交

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

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

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由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中披露的相关资产经审计财务资

料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保证财务资料的有效性,

公司特将财务资料及相关内容补充更新披露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此外,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信控股”)于

2016 年 6 月下旬进行了增资扩股,本次也对其最新股权结构及相关内容进

行了补充更新披露。

1

本次《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简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的具体

内容包括:

一、《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之“(三)本次交

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中更新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国信控股的最新股权结构。

二、《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

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和

“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六)

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未经

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阅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备考财务数

据及相关测算结果。

三、《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之“七、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重大风险提示”之“八、

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之“(五)投资收益金额较大

风险”和“重大风险提示”之“十三、财务风险”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

未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经立信会计师审阅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备考财务数据、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渝

涪高速”)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测算结果。同时,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

注差错更正的函》,更正了渝涪高速 2015 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包

括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按成本核算的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金额及其占同期总投资收益的比例。

2

四、《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之“十一、诉

讼风险”中更新披露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五、《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的情况。

六、《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更新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

国信控股的基本信息和最新股权结构。

七、《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

“五、公司合并口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未

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

八、《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三节 交易对方”之“一、交

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中更新披露了交易对方国信控股的基本信息和最新股

权结构,并对“第三节 交易对方”之“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五)

国信控股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进行了更新披露。

九、《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三节 交易对方”之“二、交

易对方的其他重要事项”之“(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国信控股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信托”)向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十、《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五、渝

涪高速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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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七、渝涪高速主要财务指标”中补充披露了渝

涪高速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

十一、《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五、

渝涪高速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之“(六)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的说明”中更新披露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十二、《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八、

渝涪高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同

行业企业之间的差异”中补充披露了重庆路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十三、《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六节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

况”之“十、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未

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经立信会计师审阅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备考财务数据及相关测算结果。

十四、《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上市公司

经立信会计师审阅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备考财务数据和渝涪高速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并相应更新了管理层对相关财务数据的讨论

与分析。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审计报告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差错更正的函》,更正了渝涪高速 2015 年度投资收益

明细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

包括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按成本核算的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

资收益金额及其占同期总投资收益的比例。

4

十五、《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补

充披露了渝涪高速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财务报表和上市公司经立信会计

师审阅的 2016 年 1-5 月备考财务报表。

十六、《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渝涪高速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关联交易金额。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差错更正的函》,更正了渝涪高速 2014 年度

向关联方购买及转让关联方设立的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的交易金额。

十七、《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七、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之“八、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之“(五)投资收益

金额较大风险”和“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十三、财务风险”中补充披

露了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经立信会

计师审阅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备考财务数据和渝涪高速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测算结果。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差错更正的函》,更正了渝

涪高速 2015 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

按成本核算的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金额及其占同期总投资收

益的比例。

十八、《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十

一、诉讼风险”中更新披露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十九、《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6 年 1-5 月主

5

要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经立信会计师审阅的 2016 年 1-5 月主要备考财务数

据及相关测算结果。

二十、《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

“七、关于股票交易自查的说明” 中补充披露了原交易方案下募集配套资

金认购对象之一宁波保税区弘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

弘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保税区弘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叶

得军之父母及配偶买卖重庆路桥股票的相关情况。

二十一、《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

机构意见”之“一、独立董事意见”中补充披露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十二、《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将第十六节名称根据实际情

况由“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调整为“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声明”。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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