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7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 1 楼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1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和委
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1,372,08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302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210,415,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88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6,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45%;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
(4)参加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 2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37,4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迪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210,630,1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90%;
反对 683,8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3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4864%;反对 683,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5.9136%;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10,620,14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43%;
反对 693,83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82%;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5,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7.5238%;反对 693,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6.8762%;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210,619,6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40%;
反对 694,3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8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5,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7.4743%;反对 694,3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6.9257%;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210,630,1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90%;
反对 683,8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3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4864%;反对 683,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5.9136%;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210,473,04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5747%;
反对 840,93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978%;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8,4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3.3453%;反对 840,9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1.0547%;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6、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210,630,1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90%;
反对 683,8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3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4864%;反对 683,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5.9136%;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10,630,1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90%;
反对 683,8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3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4864%;反对 683,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5.9136%;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8、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210,630,1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90%;
反对 683,8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3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4864%;反对 683,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5.9136%;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210,630,1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90%;
反对 683,8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3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4864%;反对 683,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5.9136%;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10、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 210,630,1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90%;
反对 683,8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35%;弃权 58,1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4864%;反对 683,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5.9136%;弃权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6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
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210,618,7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36%;
反对 752,4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560%;弃权 900 股,占参加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4,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7.3876%;反对 752,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2.5257%;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67%。
(三)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210,629,23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486%;
反对 741,94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510%%;弃权 900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8.3996%;反对 741,9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5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8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荣菁律师、龚嘉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