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6-037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
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航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
17,044.32 万元摘牌江苏华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95.45%
股权及 11,163.90 万元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告)。公司对宝利航空支付 11,163.90 万元债权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标
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至宝利航空足额支付债权价款时失效。
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502 号
法定代表人:周子炜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航空装备产业及其他产业进行投资与管理;展览
展示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宝利航空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有关约定,宝利航空需向江苏航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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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人民币 11,163.90 万元的债权价款。若宝利航空不能按
照约定足额支付债权价款,公司将在收到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付
款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代替宝利航空足额支付。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宝利航空 11,163.90 万元债权价款的支付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本次产权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宝利航空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本次产权交易事项的顺利进
行,有利于增强宝利航空的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快通用航空业务的快速切入
和发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宝利航空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
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宝利航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9,500
万元(不含本事项),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不超过 19,500 万元。本次担保
实施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30,663.90 万元,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30,663.9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26.57%。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
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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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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