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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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0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7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7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1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743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3 01*****281 谢金成

4 01*****276 袁颜

5 01*****570 冼燃

6 00*****179 谭虹华

7 01*****479 何宇飞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

咨询联系人:郑小芹

咨询电话:020-32200889

传真电话:020-32200850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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