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诚实信
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陆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内
审部门负责人;同意聘任陈建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顾彤莉女士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张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本次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示同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
2016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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