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董事会关于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延期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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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6-5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延期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个议案提交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定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和《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决定取消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不再提交 2016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综合各方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和《关于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会议决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一并提交 2016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时间与召

开时间之间应不少于 15 日,因此本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将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8 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定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新增《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提交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本次股东大会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8 日召开。会议

议案的调整和会议延期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8 月 8 日下午 14:30 开始;

②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8 月 7 日至 2016 年 8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7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

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

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

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

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3 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详细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路911号)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①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3 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

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议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形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可查阅2016年7月16日和7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6年8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

真电话:028-85325316;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

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41),传真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6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

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23 楼董事

会办公室

(2)联系人:郑璐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传真:028-85325316

(5)邮政编码:610041

4、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公司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7”,投票简称为“雅化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总议案(指议案 1-议案 3) 100.00

议案 1 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7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路 911 号公司 3 楼大会议室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

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

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赞成”用“√”表示;“反

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

可自行投票。)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内容

编号

赞成 反对 弃权

总议案(指议案 1-议案 3)

1 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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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雅化集团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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