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已根据工商部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外,
因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未完成 2015 年度承诺业绩,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办理完其原股东应补偿股份 8,872,694 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 229,379,960 元
减少为 220,507,266 元,总股本由 229,379,960 股减少为 220,507,266 股。现申请变更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如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事宜:
序号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关规定,由北京汇冠新技术有限 规定,由北京汇冠新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
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在北京市工 式设立,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根据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工商部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110108006105774。 登记制度,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754166859U。
2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937.9960】万元。 【22,050.7266】万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937.9960】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22,050.7266】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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