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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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
2、《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借壳上市的议案》
6、《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
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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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
信的议案》
12、《关于为本次收购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融资安排增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 1 至议案 12 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
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
三、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
地邮戳为准。传真或信函在 2016 年 7 月 22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2016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天
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039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
请注明“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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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
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登明 王瑞瑾 张磊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电子邮件: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凯发
电气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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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07;投票简称:凯发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议案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对所有议案同一表决 100.00
议案 1 《关于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 1.00
议案 2 《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议
议案 3 3.00
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议案 4 4.00
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议案 5 5.00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议案 6 6.00
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议案 7 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7.00
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和
议案 8 8.00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当
议案 9 期每股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9.00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议案 10 10.00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议案 11 11.00
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为本次收购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融资安
议案 12 12.00
排增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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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结
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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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营业
(法人股东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
是否委托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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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凯发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范围:
表 决
审 议 事 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
《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议案 2
案》
《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
议案 3
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4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议案 5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
议案》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议案 6
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议案 7 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8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
议案 8
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摊薄上市公司
议案 9 当期每股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填补
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议案 10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
议案 11
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为本次收购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融资
议案 12
安排增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注:1、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议案人数之积)为限进行
投票,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