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62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 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
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锦龙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
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497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
异议。
二、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
断或者保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
人相关情况或债券法律文件在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四、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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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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