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2 16:37: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等进行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预案的内容及所履行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目标。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欣新 熊源泉 钟永成

独立董事意见出具日:2016 年 7 月 1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来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