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6-070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请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已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 7 月 24 日—2016 年 7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6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4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于2016年7月19日下
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代理人不必为本
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空港工业园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共审议 4 项议案
1、《关于补选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补选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4、《关于公司拟收购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股权并与青岛城投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与 Vasari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3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2-87711598。信函请寄以下地址:青岛市城
阳区流亭空港工业园嵩山路恒顺众昇证券事业部。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
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空港工业园嵩山路恒顺众昇证券事业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赵子明
联系电话:0532-68004136
传真号码;0532-87711598
邮 箱:hengshunzqb@188.com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下午 14:00-17:00,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208”,投票简称为“恒顺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补选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补选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公司拟收购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0
18%股权并与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与 Vasari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
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补选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拟收购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股
权并与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 股 权 收 购 意 向 协 议 > 、 与 Vasari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
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
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 17:00 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