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A:2015年度A股股份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2 09:42: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 A 股股份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6-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 201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5 年度 A 股派息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7.2 元(含税)。

2、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公司的分

红派息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不涉及因为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总股

本的变动而调整原先确定的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15 年度 A 股派息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7.2 元(含税)。

2、A 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实际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7.2 元。股东在转让

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根据股东持

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代扣超过已扣缴税款部分,并由公司进行代缴。计算持股期限以

股东证券账户为单位,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转让股票时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的股

份,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股份,每 10 股需补缴

税款 0.7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股份,不需补缴税款。

A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包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按 10%

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6.48 元。

股息红利所得税有关政策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

股东可在办理网络服务身份验证手续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chinaclear.cn)查询其缴纳红利所得税涉及的持有期限、股份持有变动记录等明细信息,

也可通过拨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热线电话(4008-058-058),咨询红利税政策

有关问题。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T 日),除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T+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6 年 7 月 28 日(T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其他 A 股股息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T+1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

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

七、非居民企业完税证明等办理事宜

A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最晚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含当日)填写

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如果 A 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交中国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其为居民企业的税务证明,或向

本公司提供中国税务机关批复的享受协定待遇或其他免税等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

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司将按照提供的税务文书和相关认定文件重新计算应派

发红利金额,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做相应补发。由

此给股东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恳请理解。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5606666 转董事会办公室,传真:0755-25531696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 号万科中心

邮编:51808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股东信息 中文(如有)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应缴纳股息所得税情况

证券账户号码

付息股权登记日持股数(股)

应纳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签章:

日期: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 科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