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1 2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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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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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1- 4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6XAA10457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

司)编制的截止 2016 年 7 月 13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乐视网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乐视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乐视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

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

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计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乐视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审核报告仅供乐视网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且不应被视为是对乐视网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

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

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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