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乐视
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
规定,对乐视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
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乐视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89 号)核准,乐视网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642,96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5.0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799,999,989.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716,759,989.84 元。2016 年 7 月 13 日,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6XAA10454”号《验资报
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
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6XAA10457”号《乐视网信息技
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根据
该报告,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合计 132,015.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已投入自筹资金 需置换募集资金
视频内容资源库建设项目 95,967.14 95,967.14
平台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22,646.57 22,646.57
品牌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13,402.14 13,402.14
合计 132,015.85 132,015.85
三、审批程序
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乐视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乐视网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乐视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乐视网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专项审核报
告;
4、乐视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乐视网使用募集资金 132,015.85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丽君 王鑫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