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 2015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420 号文《关于核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伟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向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科技”)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发
行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6,855,03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 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实际到账金额
144,60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验字[2015]第 1029 号《验资报告》审
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账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 404,179.28 元,其中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额为
44,179.28 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账 号 资金余额
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峰支行 82010000001791372 404,179.28
合 计 - 404,179.28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额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支付重组交易的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实际
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差异为 36.00 万元,主要系独立财务顾问持续
督导费用尚未支付完毕。支付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
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 804.00 万元,该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并出具了勤信鉴字[2015]第 1032 号《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同意置换。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额)
404,179.28 元,占前次募集资金的 2.69%。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
目“支付重组交易的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书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现金对价、支付重组交易的中介费用及其他相
关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均不涉及效益测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
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关于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情况。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964.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5 年度:14,93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16 年度 1-6 月:3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 用状态日期(或截
承诺投资项目及实际投资项目[注 1] 实际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注 2] 投资金额 金额 [注 3] 投资金额的差异 止日完工程度)
支付现金对价 6,075.00 6,075.00 6,075.00 6,075.00 6,075.00 6,075.00 - 100.00%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500.00 1,500.00 1,464.00 1,500.00 1,500.00 1,464.00 36.00 97.60%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7,425.00 7,425.00 7,425.00 7,425.00 7,425.00 7,425.00 - 100.00%
合计 15,000.00 15,000.00 14,964.00 15,000.00 15,000.00 14,964.00 36.00 -
注1: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无变化。
注2: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投资金额无变化。
注3: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04.00万元,该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勤信鉴字[2015]第1032号《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同意置换。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日累计实现效益
支付现金对价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不适用
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现金对价、支付重组交易的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均不涉及效益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