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6-12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莫杨岛川的股

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中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减,莫杨岛川自愿不再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现

公司与莫杨岛川签署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述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与莫杨岛川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莫杨岛川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生调整,莫杨岛川自愿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双方签署的原协议终止。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

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

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自然人莫杨岛川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1、简历

莫杨岛川先生,男,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学士,2011 年起至今任浏阳市淮川西湖楼酒家总经理,2014 年起至今任湖南桔

子电梯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起至今任湖南米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自然人莫杨岛川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如下:

序号 被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控制关系

莫杨岛川家族投资,莫杨

1 浏阳市淮川西湖楼酒家 餐饮

岛川担任总经理

2 长沙市开福区西湖楼酒家 餐饮 莫杨岛川家族投资

3 长沙西湖楼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莫杨岛川家族投资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或重大诉讼情况

自然人莫杨岛川先生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自然人莫杨岛川先生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关的业务,也未与公司发生

任何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莫杨岛川先生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因

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自然人莫杨岛川先生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莫杨岛川

第一条 终止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

双方同意,乙方不再参与认购甲方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协议生效后,双

方此前签署的《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即行终止。

第二条 保证金返还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此前乙方缴纳的认购保证金

返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股票认购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

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纠纷,

并保证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亦不会向对方提出任何

主张。

双方确认,因签署、履行及解除《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签

署本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成立,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效力同等。双方当各执两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因公司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原发行对象莫杨岛川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认购,公司与莫杨岛川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实际认购人发生变化的情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3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莫杨岛川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猛狮退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大幅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