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 2016-02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过全体董事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张利君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长、孟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李本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
同意聘朱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艾士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
金维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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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
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
能力;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 同意聘任程轶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
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
能力;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要求,经过董事推荐,各
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张利君先生、李本明先生、王锦霞女士,
主任委员为张利君先生;
提名委员会:王锦霞女士、张利君先生、鞠宏毅先生,
主任委员为王锦霞女士;
审计委员会:彭彦敏先生、孟晓东先生、鞠宏毅先生,
主任委员为彭彦敏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鞠宏毅先生、孟晓东先生、彭彦敏先生,
主任委员为鞠宏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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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附件: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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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利君:研究生学历,副主任药师。曾任哈尔滨北方制药厂厂长,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经理,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孟晓东: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本明:大专学历,副主任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药品分公司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卫东:研究生学历,主任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民同泰连锁店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总经理。
于印忠: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市药材公司康德药
店副经理,哈尔滨市药材公司人民连锁店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
经理助理。
顾丛峰: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
品分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王锦霞: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秘书长、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专家委员。现任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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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新
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彦敏:研究生学历,博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物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鞠宏毅: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曾任黑龙江海外实业集团企管
部部门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合伙人),哈尔滨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
外交流及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助理,哈尔滨市南岗区青年联合会委
员,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哈尔滨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
库成员、哈尔滨市南岗区“服务经济发展、大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团”
成员、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伦理委员会委员。
艾士武:本科学历,副主任药师。曾任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助
理,哈药集团德奇正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哈药集团世一堂华纳医药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金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制药六厂财务部
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程轶颖: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制药四厂财务部
部长,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规部部
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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