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李健作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间接控股股东,就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事宜,承诺如下:
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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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