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选
任与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名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怀珍、仪垂林、巴晶、程雪
垠、陈军、辛克侠、宋荣荣、苏文兵、李浩、林辉、王家琪(其中苏
文兵、李浩、林辉、王家琪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声明,认为杨怀珍等十一名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杨怀珍等十一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此页无正文,为《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苏文兵(签名) 李 浩(签名)
林 辉(签名) 王家琪(签名)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