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7-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

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本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

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艾士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

金维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程轶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位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就任、聘任程序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页

王锦霞

彭彦敏

鞠宏毅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人民同泰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