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5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
筹划购买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
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道明光学,证
券代码:002632)自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
容详见分别于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6日、7月
13日、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筹划购买资
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关于筹划购买资产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6-04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051)。
一、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新材料行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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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使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目前交
易方案处于进一步商讨和论证阶段,相关中介机构已经进场进行审
计、评估和法律调查工作,但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正式交易协议。
根据截至目前确认的情况,本次交易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
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及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
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正在编
制过程中。由于本次交易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各方沟通、交易
方案完善等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6年6月21日)的主要股东
持股情况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24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胡慧玲 29,5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胡智雄 24,191,702 人民币普通股
4 胡智彪 23,671,702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招商银行 12,338,662 人民币普通股
5 -兴全睿众道明光学分级特定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 池巧丽 11,278,768 人民币普通股
7 胡敏超 9,8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 吴之华 7,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 6,436,222 人民币普通股
9 通定增35号资产管理计划
10 吕笑梅 5,548,728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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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24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胡慧玲 29,5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招商银行 12,338,662 人民币普通股
3 -兴全睿众道明光学分级特定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 池巧丽 11,278,768 人民币普通股
5 胡敏超 9,8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 吴之华 7,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 6,436,222 人民币普通股
7 通定增35号资产管理计划
8 胡智雄 6,047,926 人民币普通股
9 胡智彪 5,917,926 人民币普通股
10 吕笑梅 5,548,728 人民币普通股
三、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及工作安排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讨、论证阶段,初步的审计、评估工作
尚在进行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在7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
复牌。为确保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道明光学,证券代码:002632)自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开
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6年8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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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
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延期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
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
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8月22日复牌恢复交易。如本公司在
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 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继续停牌期
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根
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