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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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

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金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金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同步。

个人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1

附件:

金宏,男,1966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5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在长春光机学院电测专业学习,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3 月,在长春光机学院

光电技术专业攻读硕士学位。1992 年 3 月到长春光机所工作,历任光电工程部研究

实习员、光电传感室助理研究员、光电仪器部、航测部副研究员、研究员、科研一

处副处长、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2010 年 9 月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长助理、综

合办公室主任,2010 年 12 月,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长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纪

委副书记,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长春光机所副所长,2015 年 5 月至今任长

春光机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金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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