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及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 279 号今唐大酒店(近广灵四路)七楼 B 厅
会议主持:董事长朱建舟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律师
会议议程:
一、宣读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二、审议议案: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增持计划延期履行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
四、现场选举会议监票人
五、宣布现场会议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读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如
下:
一、凡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请按照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相关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会议秩序;
五、股东大会设“股东大会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开会前向大会秘
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点名后到指定的位置进行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
的主要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大会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八、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议案: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延期履行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和未来持续
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建舟先生、董事蔡文明先生、董事胡蕊先生、财
务总监吕彦东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戴尔君女士计划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
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股价不
超过 20 元/股的范围内,拟分别采取直接购买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
理计划等方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
本公司股票,每人增持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增持所需资金由上述相关人员自
筹(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鉴于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距离上述相关人员承
诺的增持计划期满的 2016 年 7 月 31 日尚有 40 日,故上述人员的原增持计划拟延期
履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限顺延至公司股票复牌后 40 日内履行完毕;若届时存在窗口
期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情况,则上述增持计划期限继续顺延。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因关联董事朱建舟、蔡
文明、胡蕊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不足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故董事会同
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亦发表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颜静刚、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富基金浦发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王世皓、蔡文明、何冬娟、胡蕊、杨中和、朱
建舟、戴尔君和吕彦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