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6-026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 号)核准。目前,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承诺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
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
活动。
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
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起 36 个月。
三、保荐机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
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
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审计机构承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
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验资机构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
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