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6-05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告标题及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核准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5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7,936,507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批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若投资者拟参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
以按照下述联系方式联系公司以及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联系方式:
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751877
联系传真:0755-28234302
电子邮箱:mys.stock@szmys.com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东兴证券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655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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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010-66551390
特别说明: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数量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258,346,581 股,详见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52)。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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