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映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
投票的方式表决: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融资环境变化,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增加,结合公司财
务状况等因素,适当增加银行借款等债权融资,有利于高端精制活性
炭建设项目的推进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终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