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卢元健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融资环境变化,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增加,结合公司财
务状况等因素,适当增加银行借款等债权融资,有利于高端精制活性
炭建设项目的推进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决定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的同意意见及《关于终
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于201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