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石碎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石碎标先生、石向才先生、曹汉君先生、石晓霞女士、叶忠松先
生、施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计算。
以上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
原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逐项表决。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电光科技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裕康先生、黄乐晓女士、
孙乐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乐和女士为公司会计
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
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
热线电话和邮箱进行反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
举)逐项表决。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在任职期内的基本薪酬制度是年薪制,根据各自的业绩
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独立董事的年税前薪酬为 5 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
案案进行审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电光科技
附件一: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碎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 年出生,高中学历。1965
年-1982 年任柳市镇五金综合厂厂长,1983 年-1992 年任电光机械总厂副厂长,
1993 年-2010 年历任电光防爆开关厂厂长、电光有限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上海电光董事长、宿州电光董事长、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日,
石碎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400,000 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 24.5%股
份,石碎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
石向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宿州市第三届政协常委、安徽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青联第十届
委员、中国防爆电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防爆电器标准化委员会委员。1998
年起任电光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和总裁、上海电光董事、电光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石向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150,000 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
28.88%股份,石向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
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曹汉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
年曾获乐清优秀企业家称号。1975 年 11 月-1991 年在南通市、县、区委办公室
工作,1992 年 1 月-1997 年任南通瑞胜公司总经理,1997 年-2004 年 7 月任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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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鹰架公司总经理、2004 年 8 月—2005 年 3 月就职于浙江振达防爆电气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上海电光监事会主席、电光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日,曹汉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汉君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石晓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学
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 年 9 月-1997 年 12 月任电光机械
总厂会计,1998 年 8 月-2000 年 8 月任电光有限财务部经理,2000 年 9 月至今
任职于永安会计师。现任永安会计师项目部经理、监事、公司董事、宿州电光董
事、上海电光监事、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日,石晓霞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 3,850,000 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 6.12%股份,石晓霞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叶忠松先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
程师。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PLC 自动化流水
线设备管理师,2002 年 1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技术工程师、技术三部部长、技术
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和副总裁,上海电光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叶忠松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叶忠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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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施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
学位。2006 年 7 月-2009 年 12 月任电光有限总经理助理,2010 年 10 月起任电
光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日,施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0
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 4.38%股份,施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
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裕康先生,男,中国国籍,1946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86 年 8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工作,历任副处长、处
长和副司长;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北京道正国际税务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
截止目前,王裕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裕康先生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孙乐和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永嘉县职业中
电光科技
学从事教学工作,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永嘉审计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并担任办公室主任;200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温州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社
会审计工作,担任部门经理,并是该事务所的创办人之一;2014 年 1 月至今在
合并后的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副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合伙人
之一。2015 年 4 月起被聘担任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政风、行风特约监督员。
截止目前,孙乐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孙乐女士和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乐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
共党员。1984 年 11 月进乐清市司法局,先后从事律师和律师、公证管理工作。
1995 年至 2001 年担任乐清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现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副主
任;2002 年至 2006 年,乐清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2006 年至 2012 年 7
月,乐清市“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援助律
师。现为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止目前,黄乐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黄乐晓女士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