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名单后,就公司拟对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
“十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十四、回购注销的原则”之规定,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建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将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004
元/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盘莉红、武文生、郝颖、高闯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