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6‐05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开披露《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并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开披露
了《关于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及修订后
的《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收购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再次对《收购报告书》补充披露部分内容,并重新披露修订后的《收购报告
书》及其摘要。
本次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收购报告书》
原《收购报告书》中“二、收购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二)收购人的实
际控制人情况”表述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00%
吴道洪
北京神雾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54.30%
7%
神雾集团
100%
28.54%
北京万合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现修订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其中,万合邦与神雾环保股东自然人股东席存军、王树根为一致行动人。根
据其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的相关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效力自万合邦所持神雾环
保股份转移至神雾集团名下失效。因此,若将来万合邦被神雾集团吸收合并后,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自动失效,后续神雾集团对原万合邦与席存军、王树根签订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不续签、不承继。”
(二)《收购报告书摘要》
原《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二、收购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二)收购人
的实际控制人情况”表述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00%
吴道洪
北京神雾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54.30%
7%
神雾集团
100%
28.54%
北京万合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现修订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其中,万合邦与神雾环保股东自然人股东席存军、王树根为一致行动人。根
据其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的相关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效力自万合邦所持神雾环
保股份转移至神雾集团名下失效。因此,若将来万合邦被神雾集团吸收合并后,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自动失效,后续神雾集团对原万合邦与席存军、王树根签订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不续签、不承继。”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