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关于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修订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1 13: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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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6‐05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开披露《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并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开披露

了《关于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及修订后

的《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收购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再次对《收购报告书》补充披露部分内容,并重新披露修订后的《收购报告

书》及其摘要。

本次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收购报告书》

原《收购报告书》中“二、收购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二)收购人的实

际控制人情况”表述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00%

吴道洪

北京神雾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54.30%

7%

神雾集团

100%

28.54%

北京万合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修订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其中,万合邦与神雾环保股东自然人股东席存军、王树根为一致行动人。根

据其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的相关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效力自万合邦所持神雾环

保股份转移至神雾集团名下失效。因此,若将来万合邦被神雾集团吸收合并后,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自动失效,后续神雾集团对原万合邦与席存军、王树根签订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不续签、不承继。”

(二)《收购报告书摘要》

原《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二、收购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二)收购人

的实际控制人情况”表述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00%

吴道洪

北京神雾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54.30%

7%

神雾集团

100%

28.54%

北京万合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修订为:

“2、收购前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其中,万合邦与神雾环保股东自然人股东席存军、王树根为一致行动人。根

据其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的相关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效力自万合邦所持神雾环

保股份转移至神雾集团名下失效。因此,若将来万合邦被神雾集团吸收合并后,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自动失效,后续神雾集团对原万合邦与席存军、王树根签订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不续签、不承继。”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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