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柏
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柏堡龙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柏堡龙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622 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3.29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610,663,8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48,923,764.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61,740,035.40 元。发行募集的资
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567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首发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项目建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总投资 募集资金 设期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东
创意设计中心
1 37,037.44 31,841.59 1.5 年 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
建设项目
侧大德北路西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东
服装生产线扩
2 18,444.22 15,856.74 1.5 年 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
产建设项目
侧大德北路西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东
创意展示中心
3 9,895.96 8,507.69 1.5 年 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
建设项目
侧大德北路西
合 计 65,377.62 56,206.02 -
1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动情况
公司此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创意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创意展示中心建设
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创意设计中心建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 宝安区龙华街道大浪北
1
设项目 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 路北侧
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南翔
创 意 展 示 中 心 建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
2 一路以南、南翔支路以
设项目 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
东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柏堡龙公司进一步拓展时尚城市的
布点,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布局,把握市场机会,让募投项目更好实现效益,增加
股东收益,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项目所面临的市场、管理、政策等风险
与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不存在新增风险和不可控、不确定性因素。
四、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柏堡龙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土地证等文件,董事
会和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
出的,符合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其他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2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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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邵立忠 曾令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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