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或“公司”)2016 年度配股项目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畜牧工程中心”)提供借款事项的主
要内容、程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
如下:
一、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研究中心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城区西四路 5-2 号
法定代表人:徐义民
经营范围:高效畜牧养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动物疫病控制与防疫技术的研
究与应用、营养饲草料的研究与开发、优质畜产品研究与开发、畜禽废弃物资源
化利用研究与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畜牧工程中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畜牧工程中心的总资产为 45,513.05 万元,实现
营业收入 0 万元,净资产 14,787.24 万元,实现净利润-177.94 万元。
二、本次借款的内容
1、具体接受借款对象及借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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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借款的公司 与公司的关系 拟提供借款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研究中心 全资子公司 10,000 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为保证畜牧工程中心合资规模化奶牛养殖公司等项目已经开展正常生产活
动,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畜牧
工程中心追加提供 10,000 万元以内的借款,具体借款时间和金额将依据该公司
实际经营需要来逐笔发放确定。
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生产原料(饲养用青贮、苜蓿等)、加大对企业参股、
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借款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该公
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联营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
4、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借款计划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光大证券对西部牧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畜牧工程中心有关工商资料、业务资料、财务报表等资料,
核查意见如下:
1、畜牧工程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奶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提供借款有利于畜牧工程中心所投资的合资规模化奶牛养殖公司的发展,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
2、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本次提供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向畜牧工程中心提供
借款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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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西部牧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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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 宇 侯良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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