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16-052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对下属参股、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计
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畜牧工程中心”)经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二届二十次董事会、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其以参股方
式分别投资建设 2 个 1000 头、8 个 2000 头、1 个 3000 头、3 个 4000 头系列规
模化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90,000 万元,畜牧工程中心应出资 39,400
万元,畜牧工程中心将依据资金供应、市场供求、工程建设进展等实际情况分期、
分步、分阶段组织实施上述投资项目。截止到目前,上述合资规模化奶牛养殖公
司正逐步建成投产,开展正常生产活动。为保证下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
序进行,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提高各下属参股、控股子公司资金运行的有效性,
畜牧工程中心拟向各下属参股、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在 14,000 万元以内的借款,
具体借款时间和金额将依据各参股、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来逐笔发放确定。
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包括:饲养用青贮、苜蓿等),借款期限为一
年。在畜牧工程中心提供借款的同时合资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
借款。在上述额度内,授权畜牧工程中心董事长根据各合资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
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畜
牧工程中心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参股、控股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借款对象及借款额度如下表:
接受借款的公司 与畜牧工程中心公司的关系
石河子振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80 %);
克拉玛依祥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50 %);
石河子天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50 %);
石河子梦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40 %);
石河子桃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天盈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曙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泉旺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三盈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阜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利群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西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石河子东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 30 %)。
畜牧工程中心拟向各下属参股、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在 14,000 万元以内的
借款,具体借款时间和金额将依据各参股、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来逐笔发放
确定,在畜牧工程中心提供借款的同时合资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
供借款。
畜牧工程中心下属系列参股、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规模化奶牛养殖业务,该
系列奶牛养殖公司经公司 2014 年 1 月和 2014 年 12 月两次审批通过同意出资建
设,2014 年 5 月和 2015 年 5 月,系列奶牛养殖公司分批投入基建工程建设和设
备安装建设,2015 年 7 月基本完成第一期存栏奶牛的购置和入栏工作,开展了
育种和养殖业务,至 2016 年上半年实现生鲜乳的规模化产出,逐步达到正常生
产经营状态。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畜牧工程中心向其提供的借款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用于购买生产原料(饲
养用青贮、苜蓿等),还款期限自借款到账后一年内清偿。
上述拟提供的借款额度为其获得财务资助的最高余额,可以循环使用,即提
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其中,为参股、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该参股、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
等比例的借款,2016 年度内,该参股、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通过提供借
款、赊销资产(荷斯坦奶牛)、赊销饲料(棉籽、青贮)等方式向其提供了财务
资助。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畜牧工程中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借款的
具体事宜,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根据创业板信息披
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
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畜牧工程中心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参股、控股子公司收取资金占
用费。为参股、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该参股、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按
其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的财务资助。
4、审批程序
上述借款计划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石河子振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花园镇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振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振兴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控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8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振兴牧业的总资产为 187,982,971.96
元,所有者权益 70,706,988.20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44,260.00 元,净利
润为-9,018,154.73 元。
2、克拉玛依祥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一三六团九连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克拉玛依祥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祥瑞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
股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5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祥瑞牧业的总资产为 66,572,667.33 元,所有者权益
28,743,897.10 元 , 201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831,853.20 元 , 净 利 润 为
-1,159,259.18 元。
3、石河子天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 144 团七小区 35 栋 4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天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天锦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5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锦牧业的总资产为 92,617,638.04 元,所有者权益
59,154,379.51 元 , 201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819,500.00 元 , 净 利 润 为 -
472,544.77 元。
4、石河子梦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西古城镇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梦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梦园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4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梦园牧业的总资产为 82,939,973.60 元,所有者权益
47,967,833.33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446,811.19 元。
5、石河子桃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一四三团一区二连办公室南侧 25 栋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桃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桃园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桃园牧业的总资产为 85,548,115.47 元,所有者权益
8,901,009.00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20,890.89 元。
6、石河子天盈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133 团 9 小区 50 栋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天盈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天盈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盈牧业的总资产为 61,733,441.92 元,所有者权益
47,013,561.44 元 , 201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2,494,861.70 元 , 净 利 润 为 。
1,123,724.22 元。
7、石河子曙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134 团 1 小区 2 栋 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曙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曙瑞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曙瑞牧业的总资产为 103,585,607.90 元,所有者权
益 59,584,534.72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6,121,237.02 元,净利润为-
247,487.14 元。
8、石河子泉旺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总场朱家庄二小区 85 栋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泉旺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泉旺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泉旺牧业的总资产为 94,194,356.31 元,所有者权益
59,881,731.27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0,300.00 元,净利润为-127,953.75
元。
9、石河子三盈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野镇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三盈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三盈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三盈牧业的总资产为 103,933,652.35 元,所有者权
益 59,670,118.51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18,394.00 元,净利润为-
248,061.76 元。
10、石河子阜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东阜城镇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阜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阜瑞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阜瑞牧业的总资产为 96,874,423.14 元,所有者权益
59,714,432.62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152,648.47 元。
11、石河子利群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十户摊镇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利群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利群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利群牧业的总资产为 94,688,775.24 元,所有者权益
59,457,446.85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337,281.90 元。
12、石河子西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西营镇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西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西锦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西锦牧业的总资产为 90,841,172.43 元,所有者权益
57,683,514.94 元 , 201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9,119,547.25 元 , 净 利 润 为 -
1,596,517.89 元。
13、石河子东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炮台镇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与销售,畜产品的销售。
石河子东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东润牧业”)系畜牧工程中心的参股
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持有其 30%的股权。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东润牧业的总资产为 100,052,543.39 元,所有者权
益 68,922,873.33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747,756.00 元,净利润为-
581,383.18 元。
三、董事会意见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畜牧工程中心根据总体经营战略决定各子公司的业务分工,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为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其生产经营及发展所急需的资金,
可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
另外,考虑到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等级等,分
散融资的成本较高,而由公司统一融资更具谈判权,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
以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的支出。
2、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
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
控制范围内。
公司为参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参股、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
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交易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可直接分
享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参股、控股子公司提
供借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财务资助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范围之内。本次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
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系列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已通过提供借款、赊
销资产(荷斯坦奶牛)、赊销饲料(青贮、棉籽)等方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本
次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实施上述财务资助计划。
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畜牧工程中心下属 13 家系列规模化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有关
工商资料、业务资料、财务报表等资料,核查意见如下:
1、畜牧工程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下属 13 家系列规模化奶牛养殖有限
公司是公司奶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提供借款有利于畜牧工程中心下属
13 家系列规模化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本次提供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全资子公司畜牧工程
中心对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西部牧业全资子公司畜牧工程中心本次对其控股
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第三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