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6-06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公司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现
公告如下: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标准
董事长薪酬总额为 150 万元/年,副董事长薪酬总额为 140 万元/年,其中 70%为基本薪
酬,按月平均发放,30%为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等比例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万元/年) 绩效薪酬(万元/年)
周晓光 董事长 105 45
钱森力 副董事长 98 42
(二)董事津贴
董事津贴标准按 12 万/年,按月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
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三)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 12 万/年,按月平均发放。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作为公司经营层面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着公司价值创造的主体责任,其薪酬总额不仅
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另增加了激励薪酬。
1.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标准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万元/年) 绩效薪酬(万元/年)
虞云新 总裁 98 42
栗玉仕 常务副总裁 70 30
杨畅生 董事会秘书 56 24
胡华龙 财务负责人 52.5 22.5
徐静 审计部负责人 42 18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等比例一次性发放。
2.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是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依据,在年度效益奖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作
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激励薪酬总额。
激励薪酬考核程序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总裁激励薪酬所占薪酬激励总额的比例(40%~60%);
(2)总裁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薪酬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等核心管
理层。
(3)公司人力行政部具体实施。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
薪酬。
(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更的,按任职时段发放当年的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聘任到新岗位,薪酬收入从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与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发放当年的激励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
裁决。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