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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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

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预计进行调整,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征得独立董事同意。该等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

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兴军 鞠新华 尹 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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