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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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5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有关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解除质押业务情况:

2015年12月,商晓波先生以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16,000,000股有限售流通股

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5

年12月24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详见公司于 201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

股东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2016 年 7 月 20 日,商晓波先生与银河证券进行了股权质押回购交易,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邓烨芳女士解除质押业务情况:

2015年10月,邓烨芳女士以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13,3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5

年10月20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详见公司于 201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

股东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2016 年 7 月 20 日,邓烨芳女士与招商证券进行了股权质押回购交易,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公司股份 13,39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商晓波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9,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8.24%,其中33,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商晓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

25.53%,占公司总股本的12.31%。邓烨芳女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1%,邓烨芳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

押或冻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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