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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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7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15:00至2016年7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人,代表公

司股份206,017,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9112%。

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

203,527,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22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公司股份

2,49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9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3人,代表公司股份2,490,5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289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

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为206,002,19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5%;反对票为

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票为15,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2,4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76%;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0%;弃权票为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2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为206,002,19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5%;反对票为

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票为15,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2,4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76%;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0%;弃权票为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2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22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206,002,19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5%;反对票为

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票为15,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2,4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76%;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0%;弃权票为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224%。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2/3以上通过。 根据上

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张维光、刘艳艳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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