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京明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守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权光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福林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锦楠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寿桐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变更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 声明................................................................................................................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9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锦楠、林寿桐
泰胜风能、上市公司 指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锦楠、张
原七人团队 指
福林、林寿桐七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
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 指 锦楠、林寿桐等七方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签署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
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
《解除协议》 指 锦楠、林寿桐等七方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签署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
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等五
新《一致行动人协议》 指
方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股计划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柳志成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531210****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姓名:黄京明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561222****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姓名:朱守国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540708****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6
姓名:夏权光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540430****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姓名:张福林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650227****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姓名:张锦楠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521216****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姓名:林寿桐
曾用名:无
7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519521129****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林
寿桐七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以下简称“原七人团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
议》,并于2010年9月30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
行了相关披露。2013年10月19日,原七人团队于首次公开发行期间所签署的《一致行
动人协议》有效期届满。其后,原七人团队每年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
均为一年。正在履行中的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由原七人团队于2015年10月19日签署,
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8日。原七人团队成员于2016年7月2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
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同时,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
张锦楠、张福林五人重新签署了新《一致行动人协议》。
在2016年7月20日原七人团队签署《解除协议》前,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
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本
次权益变动是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变更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后,公司实
际控制人变更为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
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
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并将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现任公司董事长。柳志成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柳志成持有泰胜风能 58,158,6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95%,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14,539,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 43,618,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已被质押股份 10,19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9%。除此之外,柳志成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2、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京明,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京明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京明持有泰胜风能 55,146,4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5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13,786,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8%,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 41,359,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已被质押股份 10,19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9%。除此之外,黄京明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守国,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朱守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朱守国持有泰胜风能 29,413,8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0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7,353,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1%,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22,060,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除此之外,朱守国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4、信息披露义务人夏权光,现担任公司董事。夏权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1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夏权光持有泰胜风能 31,413,8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2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7,853,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23,560,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已被质押股份 10,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3%。除此之外,夏权光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5、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福林,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福林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福林持有泰胜风能 18,954,9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5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4,738,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5%,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14,216,2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除此之外,张福林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5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
6、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锦楠,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锦楠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锦楠持有泰胜风能 23,845,7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2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5,961,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1%,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17,884,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除此之外,张锦楠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
7、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寿桐,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林寿桐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林寿桐持有泰胜风能 20,280,6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7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5,070,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9%,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15,210,4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除此之外,林寿桐还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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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简要内容
1、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了原七人团队各
成员在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或在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时应保持
一致意见,不滥用自身控制地位;并对各成员股票转让行为及对所持股票设定权益负
担的行为进行了限制。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变更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签署了《解除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协议七方一致确认 2015 年 10
月 19 日签订的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已解除,基于该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
任,均不再由协议七方享有或承担。同时,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
林五人重新签署了新《一致行动人协议》,组成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团队。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
本次《解除协议》及新《一致行动人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志
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
4、变更一致行动关系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前后,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
林寿桐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
5、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
12
息披露义务。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泰胜风能股票的行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存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购入了公司股票。详情可参阅 2011 年 12 月 22 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1-054)。
基本情况如下: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万 增持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 股) (%)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柳志成 集中竞价 9.109 13 0.0602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黄京明 集中竞价 9.121 12 0.0556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朱守国 集中竞价 9.128 8 0.0370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夏权光 集中竞价 9.168 8 0.0370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张锦楠 集中竞价 9.056 7 0.0324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张福林 集中竞价 9.143 6 0.0278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林寿桐 集中竞价 9.057 6 0.0278
2011 年 12 月 21 日
合计 - - - 60 0.2778
2、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至 2014 年 5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详情可参阅 2014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4-043)。
基本情况如下:
14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张福林 大宗交易 2014 年 5 月 26 日 11.29 100 0.3086
张福林 大宗交易 2014 年 5 月 27 日 11.22 200 0.6173
张锦楠 大宗交易 2014 年 5 月 27 日 11.22 300 0.9259
林寿桐 大宗交易 2014 年 5 月 27 日 11.22 300 0.9259
朱守国 大宗交易 2014 年 5 月 27 日 11.22 400 1.2346
夏权光 大宗交易 2014 年 5 月 27 日 11.22 300 0.9259
合计 - - - 1600 4.9383
3、公司以定向发行方式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这一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用于募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该部分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发行上市。详情可参阅 2015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
稿)》。
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认购的间接持有的新增股份(万股) 认股价格(元/股)
柳志成 320 4.95
黄京明 303 4.95
夏权光 200 4.95
朱守国 200 4.95
张锦楠 150 4.95
林寿桐 150 4.95
张福林 265.72 4.95
合计 1588.72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16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师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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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签署的原《一致
行动人协议》。
3、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签署的《解除协
议》。
4、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五人重新签署的新《一致行动人协
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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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附表 1:
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金山区卫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清东路 1988 号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柳志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58,158,622 股 持股比例:7.95%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除此之外,柳志成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3,2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58,158,622 股 持股比例:7.95%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此之外,柳志成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3,2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19
附表 2:
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上海市金山区卫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清东路 1988 号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黄京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55,146,456 股 持股比例:7.54%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除此之外,黄京明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3,03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55,146,456 股 持股比例:7.54%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此之外,黄京明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3,03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京明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0
附表 3:
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上海市金山区卫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清东路 1988 号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朱守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29,413,882 股 持股比例:4.02%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除此之外,朱守国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2,0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29,413,882 股 持股比例:4.02%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此之外,朱守国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2,0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守国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1
附表 4:
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金山区卫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清东路 1988 号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夏权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31,413,882 股 持股比例:4.29%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除此之外,夏权光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2,0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31,413,882 股 持股比例:4.29%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此之外,夏权光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2,0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权光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2
附表 5:
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上海市金山区卫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清东路 1988 号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福林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18,954,972 股 持股比例:2.59%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除此之外,张福林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2,657,2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18,954,972 股 持股比例:2.59%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此之外,张福林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2,657,2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福林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3
附表 6:
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上海市金山区卫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清东路 1988 号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锦楠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23,845,762 股 持股比例:3.26%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除此之外,张锦楠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5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23,845,762 股 持股比例:3.26%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此之外,张锦楠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1,5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锦楠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4
附表 7:
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上海市金山区卫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清东路 1988 号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林寿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20,280,642 股 持股比例:2.77%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除此之外,林寿桐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5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20,280,642 股 持股比例:2.77%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此之外,林寿桐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用公司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1,5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泰胜风能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寿桐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5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志成、黄京明、朱守国、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林寿桐
日期:2016 年 7 月 20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