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诺其
股票代码:300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臧少玉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青年路369弄32号601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6年7月11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诺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臧少玉
上市公司、安诺其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臧少玉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624197307304412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青年路369弄32号601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安诺其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
安诺其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
诺其21,451,04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329,162,000股)的
6.52%。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5年2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减持数量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29,162,000股)的0.91%。又于2016年7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公 司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5,000,000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528,447,800股)的0.95%。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价格 (元) 变动方式
(股) 比例
臧少玉 2015年2月13日 3,000,000 0.91%(备注1) 15.91
臧少玉 2016年7月11日 5,000,000 0.95%(备注2) 9.10 大宗交易
合计 8,000,000
备注1:2015年2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329,162,000股,因此股东臧少玉先生减持300万股,占当时
总股本的0.91%。
备注 2:由于 2015 年 5 月,公司进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329,16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197,497,2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6,659,200 股,另外,公司因股权激励事项,截至目前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股份共计 1,788,600
股,故截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股东臧少玉先生减持股份时公司总股本为 528,447,800 股,因此股东臧少玉
先生减持 500 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0.9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臧少玉 无限制流通股 21,451,042 6.52%(备注 3) 24,521,667 4.64%(备注 4)
备注3:2015年2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329,162,000股,股东臧少玉先生持股21,451,042万股,占当
时总股本的6.52%。
备注 4:由于 2015 年 5 月,公司进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329,16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197,497,2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6,659,200 股,另外,公司因股权激励事项,截至目前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股份共计 1,788,600
股,故截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股东臧少玉先生减持股份时公司总股本为 528,447,800 股,股东臧少玉先生
持股 21,451,042 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4.6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6
信息披露义务人臧少玉持有的安诺其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
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第四节披露的
交易外,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7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安诺其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59867366
3、联系人:徐长进、李静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安诺其 集团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安诺其 股票代码 300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上海市闵行区青年路 369 弄 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臧少玉
册地 号 601 室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 21,451,042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6.5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数量: 24,521,667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4.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 否 ■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
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臧少玉
日期:2016 年 7 月 1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