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6-04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4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6年7月20日下午3点00分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89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6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16年6月24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5,502,9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6.90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0.20元,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87,229,458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
年7月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253号验资报告。截至7月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487,229,458元。
因上述原因,公司相应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做如下修订并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172.65 万元。 487,229,45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45172.65 万股。 487,229,458 股。
根据公司 2016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本次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章程修改的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7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6月3日届满,由于公司当时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了
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度延期。会议同意提名高利民
先生、高王伟先生、葛骏敏先生、姚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名黄卫书先生、杨鹰彪先生、平衡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7月2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6年7月2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见2016年7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
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为有利于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同意由公司向独立董事以每人
每年 8 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 2016 年 8 月 9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51)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7 月 2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高利民先生,大专,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宁市马桥砖瓦厂车间主任,海宁市
马桥泡塑厂副厂长,海宁市马桥砖瓦厂厂长、嘉兴海亮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年至今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人大代表;2004
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海宁市十佳企业家”;
2004年-2008年连续5年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企业家”;2005
年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建设者”。 2007-2008年度被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评为嘉兴市优
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1年2月14日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授予“海
宁市杰出企业家称号”。2013年4月被嘉兴市人民政府授予“嘉兴市劳动模范称
号”,2013年11月当选浙江省经编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2016年2月,
中共海宁市马桥街道委员会、海宁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浙江海宁经编产
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授予“马桥街道2015年功勋企业家”称号。
截止公告日,高利民先生持有公司11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34%。高利
民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利民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高王伟先生,大学本科。2006年9月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曾担任上海格迈
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1年2月9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2月10日,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9月20日起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0
月19日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月当选第十四届海宁市人大代表,获得2013
年度嘉兴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强企业优秀经营者”荣誉称号。2014年12月,
当选海宁市马桥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2015年5月,被海宁市马桥街道
总工会评为2013-2014年度十佳支持工会企业家。
高王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之子。截止公告日,其
持有公司股份20,950,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高王伟先生作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葛骏敏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段长、
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术科长、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1月至2011年2月9日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2月10日,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1年2月29日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被评为全国化纤行业 “十二五”领军
人物。
截止公告日,葛骏敏先生持有公司16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4%。葛骏敏
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骏敏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
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
姚峻先生,经济学硕士, 北京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研修生,化纤工程师,
部劳模,2007 至 2013 年任无锡市人大代表;所学专业:经济、工商行政管理、
化学纤维;工作经历:长期从事化学纤维生产、工艺技术研究、项目建设及企业
经营管理工作。历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总师室副主任、
科技公司经理、太极助剂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市国棉一厂副厂长、太极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江苏太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3
年 8 月加盟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 3 日起,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姚峻先生持有公司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5%,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峻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
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杨鹰彪先生,本科学历,副教授职称。 1982 年获得江西财经学院商业财会
专业学士学位。杨先生历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副教
授;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副教授;浙江财经学院审
计室主任,副教授;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副教授。现任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兼任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 6 月 3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杨鹰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鹰彪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卫书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本科。
历任海宁市团委书记、马桥镇党委书记、盐官镇党委书记、海宁市市长助理、嘉
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嘉兴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海盐县委书记、海盐县县长及
党组书记、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曾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副董事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曾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顾问,2015年3月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卫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平衡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生,四川大学本科毕业,
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职于海
宁正明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任所长,兼任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及党支部
书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海宁市首届信访评议团评议员,2015
年3月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平衡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