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4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9 日—2016 年 7 月 20 日
其中:交易系统: 2016 年 7 月 20 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6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7 月 20 日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三)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 人,代表公司股份 253,522,63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123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242,211,18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619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1,311,4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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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 现场和网 络参加本 次会议的 中小投资 者共计 43 人,代表 公司股 份
11,808,6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1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金、
马欢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
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3,522,6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
为特别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40000 吨车用工业丝和 30000 吨高性能轮胎帘子布技改项
目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3,522,6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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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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