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以零价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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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6-03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零价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以零价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 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大网

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5

号)核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事宜,以及新增股份

登记托管手续。

为支持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发展,减少控股股东与我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

我公司体系内智慧城市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网新集团承诺上述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事项完成后的一年内,完成对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系统”)

的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及去融资化功能,并将网新系统 100%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上市

公司,保证网新系统在审计基准日净资产不为负数。具体承诺详见《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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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网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均不超过本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金额的 5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3,702.60万元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401室

4、法人代表:赵建

5、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

制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上述相关工程配套的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产品及设

备销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

服务、设计与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科技园规

划咨询、开发运营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7,661.42

负债总额 1,032,660.64

资产净额 345,000.78

2015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7,609.83

净利润 -8,5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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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万元整

3、注册地: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4楼

4、法人代表:沈越

5、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机电工程的设

计、承包、安装与服务,工程咨询与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设备、控

制设备、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设计、服务和自产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897.07 37,479.45

负债总额 38,667.03 37,358.96

资产净额 12,230.04 120.49

2015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159.48 40,366.34

净利润 365.25 -242.6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网新系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

计报告(天健审〔2016〕6974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6]第0224号资产评

估报告。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网新系统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网新系统在评

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20.49万元,评估价值为

130.21万元,评估增值9.72万元,增值率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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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网新集团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承诺,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完成后的一年内,完成对网新系统的非经营性资产

剥离及去融资化功能,并将网新系统 100%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保证网新

系统在审计基准日净资产不为负数。

截至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网新集团已经完成对网新系统的非经营

性资产的剥离及去融资功能,除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外,网新系统不存在对外担保,网新系统无控股或参股公司。网新系统在审计基

准日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20.94万元,不为负数。

现网新集团履行承诺,将其持有的网新系统 100%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公司。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网新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相关承诺的履行。在网新系统去除网新集团融资功能和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

网新系统将完全作为网新信息及网新电气业务承接及资源支持平台,将其注入上市公

司有利于上述业务的完整性,并有效减少关联交易。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 6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史烈先生、沈越先生、

赵建先生、张四纲先生、潘丽春女士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国煊、费忠新、詹国华、申元庆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以零价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是网新集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承诺的履行。在网新系

统去除网新集团融资功能和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网新系统将完全作为网新信息及网

新电气业务承接及资源支持平台,将其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上述业务的完整性;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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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效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体系内智慧城市业务的独立性。

该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零价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该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报告

6、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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